为符合海外当地政策要求,容百科技(688005)3月16日宣布,计划调整韩国全资子公司股权架构,以实现长期参与北美区域锂电市场业务,盘活韩国产线资产。
公告显示,容百科技拟将全资子公司韩国JS分立成韩国JS Old和韩国JS New,并向新加坡AKB和韩国AKB分别转让韩国JS Old31%和69%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容百科技称价格将基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且不低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初始投入成本,预计评估价值高于0.90亿美元。
同时,随着后续交易的推进,最终目标实现新加坡AKB作为Non-PFE(“非被禁止外国实体”)逐步承接目前韩国JS持有的6.7万吨/年三元产能,并开展北美业务,容百科技将通过持有新加坡AKB24.9%的股份继续参与北美市场的发展。
进一步分析交易结构,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韩国JS目前主要资产有三大板块:一是韩国三元正极产能,专门面向北美市场,包括年产2.7万吨和4万吨高镍三元正极产能;二是,韩国0.6万吨/年前驱体产能,供应韩国JS用于高镍正极材料生产;三是,欧洲三元正极产能布局,专门面向欧洲市场。
在韩国JS拆分后,韩国JS Old将持有7000吨/年三元正极产能。韩国JS New将承接韩国JS所持有的2万吨/年、2期4万吨/年三元正极材料生产资产,EMT前驱体产能、波兰正极产能。后续,韩国AKB将根据融资进展,逐步购买韩国JSNew剩余韩国忠州三元正极产能,不包含EMT和波兰JS。
而在交易对手方面,容百科技的实控人白厚善以及海外企业经营相关合伙人共同构成的全球合伙人团队,在境外设立全球合伙人企业,该企业将作为管理人,向海外资本融资,发起设立电池基金(以下简称“电池基金”),该基金将投资新加坡AKB并作为其重要股东。
容百科技这一系列操作,所应对的“海外当地政策”,即美国去年推出的《大而美法案》,被认定为PFE的企业其下游北美客户将无法申请45X税收补贴,使得该等企业由于竞争力大幅削弱而无法向北美地区供货。
“由于经济性原因,以及欧盟本土化生产的要求,(韩国JS)无法向中国、欧洲市场有效供货,仅能面向北美市场,但因PFE身份将失去全部北美客户,最终导致产能闲置,韩国JS持续亏损、资产减值,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容百科技强调。
容百科技进一步介绍,本次方案实施后容百科技将通过两种方式获得收益:一是一次性收益:JS Old股权转让款及JS New资产出售款将全额回流公司;二是持续性收益:公司持有新加坡AKB24.9%股权,可按权益法分享新加坡AKB的经营收益。
记者留意到,在《大而美法案》生效后,已有一些A股上市公司选择对北美业务所涉及的资产进行重组以规避风险,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领域。
同在本月,振江股份(603507)公告称,拟出售下属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交易对价2215万美元。振江股份介绍,受美国当地相关政策影响,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的核心客户为保障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适用,已经对2026年度相关订单安排暂时调整,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
阿特斯(688472)在去年12月也宣布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未来将保有美国业务24.9%的持续股权收益。阿特斯称此举是为应对美国市场法律法规变化,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