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织密风险防范“安全网”
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徐蔚 温婷2026-03-12 07:17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翻开“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政府工作报告,构建强大的金融监管、筑牢金融安全防线的部署清晰明确。

受访的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认为,当前,从机构到功能,从分业到穿透,从“事后灭火”到“事前预警”,一个兼具稳定性与适应性、安全性与开放性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正在加速构建。

动真碰硬 监管理念全面升级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强交易监管和投资者保护。

“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这是我们的核心职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3月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将坚持依法治市,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市场改革发展。

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26年1号罚单,指向了一起操纵市场案。通报显示,余韩通过“陈某某”等67个账户连续买卖、对倒交易A股“博士眼镜”。在其推波助澜下,“博士眼镜”的股价走势出现了极度异常情况。5年里,余韩从市场攫取了高达5.11亿元的违法所得。

操纵市场的余韩,被罚没10.22亿元,同时面临3年市场禁入和3年禁止交易的严惩。“罚到痛处、禁到根上”的力度,彰显了监管部门严打违法违规的坚定决心。

“金融是最需要监管的领域,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如果金融监管不到位,金融风险量级就会显著上升。”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朱宁说。过去几年,我们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离不开金融的强监管。

严监管、强监管,已成为金融市场的常态。数据显示:2025年,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出罚单6546张,罚没金额26.39亿元,同比大增46.53%;452张百万元以上大额罚单落地,“双罚制”硬气执行,既罚机构也追个人,个人罚款同比涨幅超43%。

司法协同发力让监管“长牙带刺”更有底气。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起诉13.7万人,促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最高法工作报告披露,2025年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53.6%。

“四梁八柱”愈发坚实,让监管“全覆盖”变成现实。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一行一局一会”监管框架正式落地。“同类业务监管规则逐步趋同,银行理财、保险资管、券商资管等产品的监管标准统一,大幅压缩了监管套利空间。”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说。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说,当前,央地监管协同更明确,形成了“定位更明确、权责更清晰、分工更精准”的体制架构,有力保障了监管“落地”。

守正创新 应对新型风险挑战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保障,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

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已让跨境风险防控成为重要课题。朱宁说,包括虚拟资产等跨境金融产品的监管差异,可能导致监管套利和风险跨境溢出,考验着我国的跨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始终保持审慎灵活。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境内相关业务为非法金融活动,禁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说,打造与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经济发展相适配的监管体系,需完善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

数字经济浪潮下,金融创新跑出“加速度”,但也带来了全新的考验。2025年12月初至2026年1月末期间,至少20家银行收到涉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方面的监管罚单。

“金融行业是整个社会的‘钱袋子’‘理财池’,数据价值高、规模大、节点多,并且涉及跨境流动,一直是黑灰产眼中的香饽饽。”全国政协委员、奇安信董事长齐向东说。

监管沙盒正在成为金融监管平衡创新与安全的核心范式。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这被视为我国监管沙盒正式启动。截至2025年11月,已实施36项主题工具,累计推出创新应用项目450余个。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启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此后,该试点进一步拓展到上海、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监管沙盒的核心价值,在于以“安全空间”为制度载体,通过构建动态容错与风险缓释机制,在激发创新动能与筑牢风险底线之间实现平衡。

田轩代表说,在监管体系改革方面,应重视监管能力的科技化、智能化跃升,加快监管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风险识别、穿透式监测与压力测试中的深度应用。

良法善治 共筑金融监管新格局

围绕如何以良法促进善治、构筑现代金融监管的制度基石,受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填补立法空白。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2026年要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袁小彬说,金融市场正加速转型,急需加快构建金融立法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副省长王俊寿说,希望国家层面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能够尽快出台,在确定监管职责、划分监管边界、实现信息共享、加大监管处罚、提升一体化监督监管方面能够有更好的制度设计。

——深化跨境监管合作,参与规则塑造。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研究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说,要深化跨境监管协作与制度对接,优化境外上市备案与监管互认机制,为企业国际化经营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朱建弟代表建议,推动与主要经济体签署或更新双边监管备忘录,明确跨境机构监管责任划分、信息共享义务和危机协同处置流程;建立常态化跨境监管对话机制。

——强化司法协同保障,形成监管合力。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证监局原局长牛雪峰表示,构建民事、行政、刑事立体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虚假误导、曲解政策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说,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恶性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形成足够的法律威慑力。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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