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将全国复制推广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王文博2026-01-16 08:17

记者1月15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助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将在全国复制推广。

具体来看,25项措施主要聚焦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增强惠企便民实效等五个方面。

其中,围绕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重点包括加强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对接,推动“丝路海运”等重要海运通道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陆运通道对接合作;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支持国际公路运输发展;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减少提货、卸货、安检等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等。

围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包括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全面落实“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拓展绿色贸易,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进出口;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在确保航空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含锂电池等带电货物航空运输要求等。

围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汽车相关领域成为重点,重点包括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落实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促进载人电动汽车、锂电池等贸易健康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税检测业务,建立试点企业和试点商品“白名单”,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等。

围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重点包括深化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实现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检疫等领域电子证书交换,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

另外,围绕增强惠企便民实效,措施明确加强对高资信企业(即AEO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推进AEO企业信息共享,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化港口物流作业服务,鼓励引导港口企业灵活设置出口集装箱“开港”时间,便利货主企业合理安排物流作业;协同推动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综合成本,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通过海事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新三样”物流降本增效等。

责任编辑: 邓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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