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ST阳光(000608)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与自然人刘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若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刘丹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票将于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协议,京基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自然人刘丹转让其持有的*ST阳光1.49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97%),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4.34亿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2.9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京基集团不再持有*ST阳光任何股份。受让方刘丹共计持有*ST阳光2.25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9.97%,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京基集团转让目的,是基于自身情况并考虑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引入认可公司价值及发展前景的投资者取得公司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刘丹受让股权,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值得一提的是,刘丹近期晋升为*ST阳光第二大股东,即2025年11月14日公告显示,京基集团拟以2.42元/股的价格,向自然人刘丹转让其所持有的*ST阳光7499.1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交易对价总额为1.81亿元。
当时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京基集团减持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令人意外的是,距此刚刚2个月,京基集团就计划清仓所持的*ST阳光。
受让方刘丹有何来头?公告显示,其出生1984年,旗下拥有广东承希科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广东守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化产品贸易)、广东伯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化产品贸易)。
公告显示,受让方刘丹承诺,自此次收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2.2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29.97%),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对外质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1.4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9.97%)。
公告还显示,此次收购完成后,刘丹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谋求长期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