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李智
2026-01-10 16:24
人民财讯1月10日电,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国有企业境外债券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国有企业是境外债券发行管理的责任主体,需建立涵盖发行原则、流程职责、风险防控等内容的管理制度,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报出资人机构备案。同时划下“硬杠杠”,严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发行一年期及以下境外债券。
发行前,企业需配齐责任团队、制定服务机构维护管理制度、完成可行性论证并备好风险应急预案。出资人机构根据对国有企业出资形式的不同,对其发行境外债券实行分类决策。股权多元化国有企业需将相关材料报送全体股东,待出资人机构出具意见后,由其股东代表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同时,国有企业需统筹管控子企业发债资格,明确可以发行境外债券的子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