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王小伟
2025-12-31 19:02
人民财讯12月31日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要求,强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监管,促进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董秘)积极履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深交所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强化董秘职责定位。细化董秘在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促进公司治理合规和推动内外部有效沟通等方面职责。二是健全董秘履职保障。要求将董秘履职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明确董事、高管、各职能部门等应当积极配合董秘履职,完善履职不畅的报告机制等。三是完善董事、高管任职管理。严格董秘任职资格,要求董秘应当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规范董事、高管选聘及解聘程序,防范不适格主体任职。四是加强董事、高管履职监管。要求公司健全董事、高管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细化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加强董秘履职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等。五是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监管要求,明确同业竞争相关规范事项。
接下来,深交所将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研究吸收合理意见建议,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则。同时,持续强化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履职监管,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