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梅双
2025-12-11 20:50
12月11日,特发信息(000070.SZ)发布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作为被害单位,特发信息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积极维权,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回溯案件进程,2022年7月18日,特发信息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该案的《立案告知书》,随后配合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案件于2023年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财务造假方式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骗取公司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
基于上述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作出一审判决,明确追缴相关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并返还特发信息,具体包括陈传荣合同诈骗中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及扣减相关款项后的现金约1.45亿元;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所得约276.42万元;易宗湘犯罪所得约24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约418.42万元,依法返还公司;王凌已退缴的约165.45万元将依法返还特发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资本市场人士指出,特发信息作为被害单位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在遭遇权益侵害后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责任意识。此次刑事判决是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但后续执行过程仍需依法依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