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阙福生
2025-12-02 09:02
今年底,券商资管参公大集合改造将收官。近来部分券商大集合产品宣布将管理人变更为公募机构。
根据资管新规配套法规,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改造;而没有公募牌照的券商,在产品完成公募化改造以后,要向证监会提交产品合同变更申请,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根据证监会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继广发资管、光证资管、国证资管后,国金资管也撤回了公募牌照的申请,目前已无任何券商资管排队。
此外,未取得公募牌照的券商及资管子公司,相关产品到期后可选择清盘、延期或变更管理人等3条路径。在过渡期即将截止之际,已有超过20家券商及资管子公司宣布将大集合产品的管理人变更为母公司旗下参股或控股的“兄弟”公募基金管理人,或是无股权关联关系的其他公募基金公司,并将产品注册为公募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