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程丹
2025-11-29 07:35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11月28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称《公告》),明确了商业不动产REITs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责任等,旨在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公告》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同时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
证监会要求申请募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拟持有的商业不动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聘请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提供评估、法律、审计等专业服务。申请募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拟持有的商业不动产应当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权属清晰、范围明确,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等。在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主动履行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