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辞任未按时完成补选 恒邦股份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李铭宇2025-11-25 17:19

11月25日晚间恒邦股份(002237)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恒邦股份两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8月11日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该公司未能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恒邦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恒邦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美瑞、陈志武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钟美瑞先生、陈志武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今年8月,恒邦股份就曾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披露,2024年8月17日,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元辉因涉嫌犯罪被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事项。

今年5月,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也曾向恒邦股份及相关人员下发监管函。经查明,2024年8月3日,恒邦股份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但公司迟至8月13日才公告前述安全事故及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的事项,有关安全事故及停产整顿的信息披露不及时。

对于此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1月25日晚间恒邦股份也表示,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将引以为戒,认真总结并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积极整改落实,将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该公司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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