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2025-11-17 16:25
人民财讯11月17日电,商务部公告称,2020年11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7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为34.2%-37.7%,实施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1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