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2025-06-13 09:04
人民财讯4月9日电,4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谢长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月29日由省政府印发试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宅基地标准:对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134平方米);对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分半(167平方米);对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分(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