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
臧晓松
2025-11-07 17:51
11月7日晚间,张小泉(301055)发布公告称,近日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张小泉集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近期张小泉集团因司法拍卖导致其持有的张小泉股份减少3195.63万股,占司法拍卖前其所持股份的42.05%;上述情形违反了其在张小泉IPO时曾作出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根据张小泉《招股说明书》,张小泉集团承诺在所持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资料显示,张小泉于2021年9月6日上市,至2025年第一季度张小泉集团一直持有76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其间从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今年5月至6月,自然人杨涛、上海兔跃呈祥通过司法拍卖,分别获得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320万股、2875.63万股;导致张小泉集团被动减持。
公告称,在收到警示函后,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表示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浙江证监局。
公司表示,上述监管措施是针对控股股东作出,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