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间,珠江股份(600684)披露系列资产出售公告,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
公告显示,珠江股份当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择机出售868.6万股益佰制药(600594)股票、97.06万股奥瑞德(600666)股票、7716股中国平安(601318)股票、471.22万股尔康制药(300267)股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据披露,本次珠江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择机出售。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整体出售价格不得低于4694.87万元。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出售股票扣除持股成本及相关税费后所获得收益将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
珠江股份表示,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10日晚间珠江股份还披露,拟以1元作为挂牌底价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亿华公司”)41%股权。
珠江股份称,因亿华公司未能提供资料,且珠江股份非亿华公司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无法获取亿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最近财务报表等资料,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均无法开展。鉴于目前公司对亿华公司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值为0,故公司拟以不低于账面价值(即1元)的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亿华公司41%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受让方摘牌成交结果为准。
公告显示,亿华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持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出售、出租、管理自建的商住楼宇及配套设施。该公司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亿华公司存在债务无力清偿的情况,存在被申请破产的风险。
珠江股份称,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截至公告日,公司暂未获得亿华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如存在一个或多个竞买人的情况,亿华公司其他股东在按照产交所要求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可根据竞价结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亿华公司其他股东未依据竞价结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亿华公司股权。
10日晚间珠江股份还表示,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形式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实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广州中侨置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转让价格为3.34亿元。珠江实业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3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实地产系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珠江股份称,珠江股份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珠江实业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2023年3月,珠江股份完成上述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并将原合作项目处置纳入统一部署。
珠江股份在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已从房地产开发变更为城市运营服务及文体运营服务,原持有的相关资产与重组后的以轻资产、运营服务为主的业务类型有一定的差别。为更好聚焦主业,有必要处置持有非主营合作项目,进一步突出核心业务。基于上述原因,珠江股份拟将持有的广州中侨债权资产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