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方面27项举措 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司迪2025-09-08 19:26

辽宁省日前印发《辽宁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简称《举措》),旨在切实做好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工作,推动辽宁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举措》共涉及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深度强化要素支撑、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和全面强化服务保障等5方面共计27项举措。

具体来看,《举措》提出,要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整治市场准入壁垒,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及时明确我省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的约束性要求。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等任何形式,预先设定给予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同的市场准入地位或竞争优势;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发包形式、标段划分等方式变相限制或排斥特定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不得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不得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采用差异化的信用评价指标、信用分计算规则和信用结果应用方式;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等无直接关联的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举措》明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鼓励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约定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

据了解,辽宁省将围绕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滚动推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聚焦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滚动推介省级重大工程项目清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央企重大项目建设,滚动推介央地合作项目清单。鼓励民营企业申报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并予以推介。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民营企业培育、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要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信贷、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工具,细分重点产业领域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要拓展融资质押范围,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进行融资。发挥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天使、种子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协同打击非法贷款中介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侵蚀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原则上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

辽宁省提出,要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分层分类建立培育库,实行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加快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更多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国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行列。

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鼓励民营企业抢占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智能工厂,对新获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成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要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优化产业链布局,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畅通商务人员跨境交流渠道,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境外参展支持力度,按政策给予补贴。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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