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美国实体出口管制管控 商务部回应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5-08-12 10:56

商务部最新发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答记者问。

问:我们注意到,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到中方将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请问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方面有何考虑?

答:根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4月4日和9日分别发布了第21号和22号公告,将28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决定自2025年8月12日起,对于2025年4月4日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16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上述相关措施90天;对于2025年4月9日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12家美国实体,停止执行相关措施。出口经营者如需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准予许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答记者问。

问:中美斯德哥尔摩经贸会谈联合声明提到中方将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请问在不可靠实体清单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于2025年4月4日和9日,将17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以及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自2025年8月12日起,继续暂停4月4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7号)相关措施90天,停止4月9日公告(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5〕8号)相关措施。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相关规定,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上述实体进行交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将依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来源:商务部

校对:刘星莹

责任编辑: 冉超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