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法办“易容大盗”,也要管好“仿真面具”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郭元鹏2025-06-24 08:50

仿真面具一戴,中年男子秒变老人,趁着夜色连续入户盗窃,孰料第二天便被警方抓捕归案,这便是引发广泛热议的上海“换脸盗窃”案。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这位“易容大盗”进行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通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见6月21日《法治日报》)

随着技术发展,原本用于影视、舞台的硅胶仿真面具如今在网上唾手可得,甚至可高仿定制,这背后潜藏着生物特征信息泄露与非法商业化利用的风险。正如办理该案的法官所说 :“早些年有不法分子作案时头戴黑头套或小孩玩具,但那些工具非常招摇,仅起到遮挡面部特征的作用。如今的仿真面具因其仿生逼真,往往可达到乔装、‘易容’的效果,不法分子如果利用其冒用他人身份实施犯罪行为,将产生极大隐患。”

进而言之,以假乱真的硅胶面具也给案件侦破带来重重障碍,不法分子很容易借此逃避监控,目击证人也可能被其外表所迷惑。从法律责任上看,不仅“易容大盗”难逃法律制裁,制造、售卖面具的商家也难辞其咎。商家若模仿特定人面部特征制作、销售面具,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若明知购买者将用于非法目的仍提供帮助,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该案的办结是打击犯罪的重要成果,但若想从根源上遏制类似事件发生,不仅要法办“易容大盗”,更要管好“仿真面具”。一方面,监管部门亟待完善相关法规,明确仿真面具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应将高仿真面具纳入特殊商品管理,建立严格的备案溯源制度,确保每个面具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从源头上遏制风险。另一方面,电商平台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人脸面具”“硅胶面具”等商品的上架审核,推行实名购买,建立购买登记制度,并与公安部门实现信息备案联动。

科技的日新月异,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只有不断压缩法律空白和监管盲区,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和利益,才能让科技真正造福社会,而不是沦为违法犯罪的“道具”。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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