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分类评价制度完善 引导行业从“规模竞争”转向“质量竞争”
来源:证券日报作者:周尚伃 于宏2025-06-23 09:00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方向不仅聚焦促进行业功能发挥、提升专业能力,还致力于引导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有望推动行业从“规模竞争”进一步转向“质量竞争”。

西部证券金融首席分析师孙寅表示:“分类评价制度强化功能导向与经营效率提升,有望推动券商努力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强化行业使命担当

券商是我国资本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的重要中介力量,在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近年来的分类评价结果看,各类别券商数量总体保持稳定,A类、B类、C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50%、40%、10%,AA级别公司保持在14家左右。

此次《规定》修订,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写入总则,并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突出督促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发挥功能作用、提高专业能力的鲜明导向,引导券商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力度。同时,为更好地评价券商“功能发挥情况”,《规定》新增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其结果将被运用到分类评价中。

执业质量评价是激励、约束券商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手段。以投行业务为例,过往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通过考察券商落实专项监管工作情况等方式引导券商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和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规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引导,鼓励券商投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在“强化功能发挥”的引导下,未来,券商需要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定价发行等环节更加注重专业性和规范性,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在财富管理领域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帮助投资者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中金公司非银行金融及金融科技行业分析师周东平表示,证券行业“扶优限劣”的监管框架持续优化,将加速推动行业格局分化。具备综合实力优势且业务布局均衡的头部券商,以及在细分领域形成特色竞争力并积极推进战略转型的中小券商,有望在行业高质量发展环境下持续受益。

优化业务发展加分指标

当前,头部券商在资本实力、业务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而中小券商则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找自身的发展空间。在“规模竞争”时代,券商往往过于注重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扩张,而忽视了风险管理、合规运营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规定》取消了营业总收入的加分指标,同时加大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加分力度,最高加分由1分提高至2分,引导券商坚持集约型发展方向、提升经营效率。

从净资产收益率来看,2024年,证券行业净资产收益率为5.5%,同比增长0.7个百分点。其中,从有相关公开数据的券商来看,2024年,东方财富的净资产收益率最高,达12.6%,首创证券、信达证券、华安证券、浙商证券、财通证券等中小券商排名也较为靠前,均跻身前20名。

要打造健康的行业生态,不仅需要一定数量的优质头部机构来引领行业发展,也需要有活力的中小券商通过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区域、人才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优化供给、创造价值,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

为此,《规定》适当提升了部分加分指标的覆盖面,将净资产收益率和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的范围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按名次加0.25分到2分不等,引导中小券商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相关细分业务领域的加分项中能够“跳一跳、够得着”。从2024年数据来看,经纪、投行、资管业务排名21位至30位的中小券商均有望获得加分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郑志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调整着重整合、优化业务发展指标,不再对券商的总营业收入按排名加分,而是更聚焦于细分业务质量,对证券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传统上多以规模指标来评价券商,但规模指标较为粗放,易受短期并购等因素影响,不能准确衡量券商的各方面业务能力。此次调整采用更加精细的指标,注重券商对各项业务的深耕能力以及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能力,同时在评价过程中引导中小券商立足自身实际,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细分赛道提高业务质量,打造特色优势,有助于推动证券行业整体向更注重业务质量与专业化能力的方向发展。”

在差异化竞争格局下,中小券商正积极探索特色化发展之路,如聚焦高端财富管理业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顾问服务;深耕特定产业赛道,打造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精准的融资解决方案等。

此外,《规定》还落实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增设了证券公司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基金投顾发展、权益类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权益类资管产品管理规模等专项指标。这些专项指标的设立有助于鼓励证券公司在引入中长期资金、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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