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轻信所谓“节税秘笈” 多起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曝光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郭博昊2025-06-16 19:03

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

6月16日,上海、重庆、湖北武汉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偷税案件。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部分纳税人漠视法律、挑战税收公平的侥幸心理,也彰显了税务部门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决心,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如今税务部门已构建起“数据集成+风险分析+精准执法”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虚构扣除项目、拆分收入、隐匿劳务报酬等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同时,财税领域专家提醒,切勿轻信所谓“节税秘笈”,以免掉入违法陷阱。

违法必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以来,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等一系列‘组合拳’改革措施,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明显增强,有效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的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薛钢指出。

薛钢指出,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依法办理汇算,多退少补。其中,国家设置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让利为民的重要举措。该政策精准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旨在切实降低家庭个人所得税负担,让中低收入群体得到实惠,充分体现税制的社会公平。个税汇算通过精准调节,确保中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甚至不缴税,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目前绝大多数自然人纳税人依法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有部分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经税务部门多次提示提醒后仍不如实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通报。经查,上海某公司原总裁林忠海,利用职务便利勾联项目承建商和分包商,将实际取得的部分薪酬伪装成工程款项,不依法如实申报个人综合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忠海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0.58万元。目前,林忠海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重庆某公司职员王青松,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虚假填报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王青松仍不如实申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王青松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39万元。

此外,武汉某公司职员李超,虚假填报大病医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变更4个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李超仍不如实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李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35万元。

“本次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必将促进提高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的重视。”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春根指出,从通报案例当中可以看出,仍有部分人故意不依法进行汇算,或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在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后,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李春根认为,案件的查处,既是对法治的捍卫,也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保护。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部分纳税人漠视法律、挑战税收公平的侥幸心理,也彰显了税务部门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决心,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如实申报、依法纳税是应尽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李春根指出,随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扣除标准、退补税规则及法律责任等,新增“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附则”章节,细化税务机关保密义务、纳税人救济权等条款。管理办法既明确了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常态化管理提供长期依据,也对纳税人合规纳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纳税人认为自己只要任职公司每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不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个人所得税以获取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即便扣缴义务人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也应依法自行申报纳税。”冯璞强调。

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贾亚男表示,诚信纳税是底线,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应增强税务合规意识,摈弃名为“筹划”、“避税”实为“偷逃税”的侥幸心理,如实申报、诚信纳税。尤其在收到税务机关提示提醒后,要积极配合,切勿拒绝整改补税,避免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切勿轻信所谓节税秘笈

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时,一些自然人纳税人因轻信网络流传的所谓“节税秘笈”,心存侥幸。据了解,有的受蛊惑利用网络修图软件伪造证明,有的听信“秘笈”虚构信息企图蒙混过关,有的从网络上购买虚假证明材料或学习骗税视频……在个税汇算申报中可谓煞费苦心,企图偷逃个人所得税,自认为税务部门难以逐一查验申报资料,最终均被税务部门立案查处。

“纳税人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切不可轻信那些骗人的所谓‘节税秘笈’。这些‘节税秘笈’绝非通往合法节税的捷径,而是引向违法深渊的歧途。”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云亮指出。

刘云亮表示,税务合规是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石,在当今时代,任何试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终将付出严重代价,终将陷入法律与信用的双重危机。所谓的“节税秘笈”实为违法陷阱,偷税行为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除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面临0.5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其代价远超所谓的“节税”收益。

“如今税务部门已构建起‘数据集成+风险分析+精准执法’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以及部门之间共享数据,税务部门能够对纳税人的收入、扣除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和智能分析,虚构扣除项目、拆分收入、隐匿劳务报酬等行为都将无所遁形。”重庆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冯璞指出。

冯璞提醒,不要轻信网上各类“节税秘笈”,不要在社交网络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信息,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要做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税务部门也提醒,纳税人应依法如实申报收入、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时核查以往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及时补正。对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责任编辑: 王智佳
校对: 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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