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贺觉渊2025-03-29 07:37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国务院办公厅3月28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要求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指导意见》要求,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主体,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和协同监管,构建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健全本地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更新发布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严格评估审核,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方面,《指导意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问题线索闭环处理机制,综合采取市场、行业、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

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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