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 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 探索线上开立信用卡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秦燕玲2025-03-15 07:53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金融监管总局3月14日消息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已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从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优化消费金融环境等方面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

“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位居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之首。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就已透露了金融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工作思路。他表示,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

根据去年修订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从当前银行消费贷款产品的普遍情况看,消费贷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年或五年,线上最高授信额度通常为20万元,对于部分资质优秀的客户,有股份行线上最高可贷30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此次进一步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个人消费贷款尽职免责要求。在有效核实身份、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

金融监管总局还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机构可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保障,对暂遇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根据借款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

具体贷款投向上,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要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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