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王焕城2024-11-12 18:22

证券时报网讯,据最高检微博,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继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继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纠纷处置、土地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3年至2020年,陈继兴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8亿余元。2019年至2022年,陈继兴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18年至2022年,陈继兴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万余元。

责任编辑: 王智佳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