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证券时报网2024-09-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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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讯,鹏鹞环保(300664)9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2020—2022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担保存在金额不准确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在实行股权激励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 赖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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