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 可申请户口迁入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李丹2024-06-25 17:58

人民财讯6月25日电,据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消息,苏州市公安局6月25日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苏州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

通知称,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校对:王蔚

责任编辑: 孙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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