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福建省药监局原药品安全总监郑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陈勇洲2024-06-19 16:16

证券时报网讯,据高检网消息,日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郑纯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刘少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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