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以旧换新”为何获众声响应
来源:深圳商报2024-04-25 07:58

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深圳也“入群”了。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发起商品住房“换馨家”活动,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开始,济南、青岛、惠州等逾30家城市陆续开启了房产“以旧换新”活动。

住房“以旧换新”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政府机构等通过收购、置换、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不同城市有不同操作。以深圳为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以确保换房人的权益。中介机构则将优先推动换房人旧房交易,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效率。

“以旧换新”刚推出时并不为一些人看好,其观点是市场交易主要由大环境决定。“入群”城市越来越多则说明,这一举措有相当可取性。据媒体从深圳某大型房产中介了解到,刚刚过去的周末,参与“以旧换新”的新房项目上客量与成交转化率双双提升,成交转化率提升50%,成交金额两天破亿元。

住房“以旧换新”最明显的好处就是简化了交易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

过去,“以旧换新”交易周期长且繁琐,导致变数增多。比如,旧房无法脱手就不能购买看中的新房;旧房卖了,如果没找到心仪的房子,又使资金闲置还担心市场生变;如果卖旧、买新同时进行,对资金和时间的衔接要求非常高。现在则可以“锁定”看中的房子,处理旧房也更加从容。

“以旧换新”的对象也很明确,即已拥有住房的改善性购房需求者。“以旧换新”是“卖一买一”,服务于住房的居住属性而非投资属性,符合“房住不炒”精神,因而能够获得各地“放行”。

改善型住房需求将日渐成为市场主流,这是市场给各方提出的新命题,眼下正到了创新交易流程顺应市场变化的时候了。

因此,深圳不仅要把住房“以旧换新”这件事做好,还要把它做强。目前活动首批的参与者为21家中介机构和13个房地产项目,未来还应扩大参与方,更好地匹配需求和供应,并且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各方权益。如能打造一个房产交易新模式来,将一举多赢、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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