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间,宝丰能源(600989)发布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将于5月20日发放现金红利,无限售股股东股东每股分0.32元(含税),前一日为股权登记日。
作为国内高端煤基新材料领军企业,宝丰能源始终依托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公司分别在国家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投资727亿元,建设占地14000亩的“宝丰能源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同时,启动“双中心”发展,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规划投资673亿元,建设400万吨/年现代烯烃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了全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集“煤、焦、气、甲醇、烯烃、聚乙烯、聚丙烯、精细化工、新能源”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同比增长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亿元,同比增长11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7亿元,同比增长30%。
宝丰能源在实现增长不断创新高的同时,始终坚守“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企业”的发展使命。在引领产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宝丰能源前瞻布局氢能产业,2020年4月,公司实施的国家级太阳能电解水制氢项目已投产。该项目包括 20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置和产能为每小时 2 万标方的电解水制氢装置,是已知全球单厂规模最大、单台产能最大的电解水制氢项目。该项目用太阳能发电制氢替代煤炭原料和燃料,开辟了一条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且技术领先、经济可行的可持续发展科学路径。宝丰能源已全线开启“碳中和”之路,力争用10年完成企业50%碳减排,用20年实现企业碳中和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宝丰能源通过实施差异化分红的方式为公司慈善捐赠款项全部由实际控制人等限售股股东承担。公告显示,2020年度权益分派依旧实施差异化分红,其中无限售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2元(含税),限售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27元(含税)。(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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