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时刻!控股股东出手,这家A股公司惊现“地天板”!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e公司 唐强2023-05-26 21:30

近日,金科股份(000656)在两个交易日连续跌停后,股价迎来大逆转。

5月26日,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快速出手增持,在动用真金白银的加持下,该股股价直接“旱地拔葱”,由跌停扭头拉升至涨停。

股价有望回升至1元以上

近日的加速下跌,让金科股份腹背受敌,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开启了自救行动。

5月22日晚间,金科股份公告称,鉴于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金科控股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

基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金科控股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自家公司股份;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对于这样的表态,资本市场似乎并不买账,股价跌势不改。在5月26日的交易中,金科股份原本延续着前两个交易日的跌停态势,开盘即被死封在跌停板之上,股价被砸到了0.77元/股。

如果按照这种模式走下去,金科股份将离1元钱的“安全线”越来越远。

午后开盘“奇迹”出现,在13:05分时一笔大单涌入,将金科股份瞬间拉高7个百分点;50分钟后,金科股份股价站上涨停板。最终,当天的金科股份实现大逆转,股价报收于0.95元/股。

26日晚间,金科股份给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控股股东斥真金白银实施增持。公告披露,收到金科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由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于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金科股份3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562%,成交金额为285万元,成交均价为0.95元/股。

此次增持后,金科控股、黄红云其一致行动人红星家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财聚投资,合计持有该上市公司7.31亿股,持股比例提升至13.69%。

拟通过重整优化负债结构

公告指出,端恒建筑认为金科股份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不过,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金科股份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进一步来看,端恒建筑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运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施业务,该控股子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向端恒建筑支付工程款项,而该商业承 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公司。截至上述告知函出具日,端恒建筑合计持有金科股份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2791.55万元,金科股份均未按时履行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且已逾期多时。经多次催收后,金科股份均未予以承兑兑付。

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的背景之下,金科股份经营业绩也不尽理想。2022年,该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62亿元,同比下降51.15%;实现净利润-236.95亿元,同比下降454.27%。进入2023年一季度,金科股份营业收入99.51亿元,同比下降21.47%;净利润则为-1.19亿元,较2022年同期减亏1.41亿元。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影响,金科股份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上市公司持续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

截至5月19日,金科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21.25亿元。在政府、监管部门及债权人的通力支持和配合下,金科股份累计完成316.14亿元有 息负债的期限调整工作,其中包括公开市场债务12笔,涉及本金117.95亿元。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该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请,金科股份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果金科股份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金科股份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同时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月25日下午,重庆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维稳处突工作专班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委一级巡视员张其悦,专班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委总经济师陈拥军一行深入金科中心调研,就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并听取了金科股份当前生产经营和保交楼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有关意见建议。金科股份总裁杨程钧,名誉董事长蒋思海,高级副总裁、西南大区董事长喻林强参加调研座谈。

张其悦、陈拥军,对金科落实国家“三保”工作要求给予充分肯定,对金科在“三保”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希望金科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大力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同时表示,对金科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也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促进金科正常经营。

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

据悉,金科股份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强力推动相关重整工作,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也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需要指出的是,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这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金科股份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重整相关工作,各方相向而行,尽快推动,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也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金科股份称,以期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努力促成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根本性转变,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妥善化解债务风险,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坚决不逃废债。基于多年发展积累的优质土地资源、卓越高效的管理团队等核心发展优势,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后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有所放松,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现边际改善趋势,受政策传递时效性的影响,行业销售回款企稳回升尚需时日,金科股份现金流仍存在阶段性承压。

5月19日,金科股份曾表示,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金科股份2022年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169.42亿元。金科股份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沟通、协调和争取政府纾困政策支持,旗下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资金额度超35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

5月26日,金科股份还公布了6笔担保进展公告,以期望能有效控制资金、把握还款安排,降低流动性风险。

其中,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沈阳金科骏强接受华夏银行沈阳浑南支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4.5亿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5年。沈阳金科骏强以其自有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金科展昊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校对:苏焕文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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