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基金君
2025-06-15 18:24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未及时披露且情节严重的,深交所对该股东予以通报批评。
前款违规行为涉及的股份受限情况,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深交所可以从重、加重实施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