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恒泰艾普第四季度净利骤增,深交所问询:年末集中确认净利?
来源:中新经纬2023-04-17 15:24

深交所17日向恒泰艾普下发年报问询函,追问其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第四季度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前三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与上年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净利润的情形等。

年报显示,报告期恒泰艾普实现营业收入46380.33万元,同比增长 10.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802.89万元,同比增长84.98%,同比减亏61101.54万元。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为高端装备制造和能源及能源服务两大板块,其中装备及备件销售毛利率为20.97%,同比下降0.82个百分点,毛利率连续两年下滑;技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4840.64万元,同比下降33.96%,毛利率为5.17%,同比上升4.63个百分点,2021年度技术服务毛利率为0.54%,同比下降20.50个百分点;油气开采与销售实现营业收入6408.84万元,同比增长74.53%,毛利率为15.36%,同比上升10.88个百分点。

深交所要求,结合报告期各业务板块业务整合及生产经营条件、竞争格局、行业发展、客户合作、业务模式及变动情况,分别说明装备及备件销售毛利率持续下滑,技术服务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波动,油气开采与销售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显著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情形,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为改善经营业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

问询函提到,报告期公司实现境外销售收入10537.17万元,同比增长72.05%,境外销售毛利率为14.41%,同比下降22.03个百分点。

对此,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境外销售主要客户的名称、主营业务、所在地区、成立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额、收入确认方式、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分析说明报告期境外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其他营业外支出5283.89万元,主要系逾期债务违约金和罚息。

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逾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余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情况、违约及罚息情况等,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融资渠道、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情形,公司为提升偿债能力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报告期公司与中关村母基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债务和解协议,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前述事项目前进展及后续安排,公司是否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相关和解协议后续执行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债权人如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否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深交所还要求,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得到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询函提到,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显示,报告期第一至四季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61.48万元、9106.96万元、22441.70万元、8370.19万元,实现净利润-4,757.51万元、-3206.61万元、-4039.68万元、1200.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1.05万元、-838.88万元、2969.04万元、6560.28万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报告期前三季度营业收入逐季度增长但净利润为负的原因,第四季度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前三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与上年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净利润的情形。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9001.2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3倍,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46.27%,上年末占比为14.15%。

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境外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归集主体、管控措施、资金安全性,并结合境外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模式、营运资金需求、结算需求等说明境外货币资金余额及占比同比显著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形。

请会计师结合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及执行的替代性程序,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年报显示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6737.71万元 ,较期初下降19.76% ,计提坏账准备48205.94万元。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40万元,较期初下降86.07%,主要系信用较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到期所致。

深交所要求:(1)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结合主要应收账款对应客户、销售内容、信用政策、销售回款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2)补充披露本期新增及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票人、票据余额、交易背景、贴现或背书的资金用途、承兑人信誉及履约能力、票据到期日、是否附追索权、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深交所还要求,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说明报告期油气资产减值测试选取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与上年度存在较大差异。说明是否存在滞销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并分析说明存货余额同比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问询函提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显示,报告期你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往来,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共计5861.25万元。

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前述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账龄、偿付安排,说明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问询函还提到,年报显示,2022年6月14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与公司控股股东硕晟科技签署《永续债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股东取得的借款本息中18300万元转为永续债,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截至报告期末,永续债余额为18300万元,利息为406.23万元。

深交所要求,结合《永续债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投资期限、强制支付事件、利率调整及清偿顺序等条款的具体约定及偿付计划,分析说明将该永续债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 陈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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