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肃查处东方通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一帆2025-09-12 19:31

*ST东通(300379)严重财务造假案初步水落石出,公司四年间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证监会指出,该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ST东通及相关当事人在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告知书称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告知书》指出,*ST东通在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记者估算,*ST东通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虚增利润3.14亿元。

与此同时,2023年6月*ST东通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本次定增中*ST东通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告知书》同步披露了*ST东通涉嫌财务造假的手法:2018年12月,*ST东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东方通全资子公司。随后*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其中,黄永军作为东方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泰策科技时任董事,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据此,证监会决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与此同时,*ST东通还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行政处罚不是财务造假案件的终点。证监会明确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截至今日收盘,*ST东通总市值37亿元,截至6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55,684户。

责任编辑: 陈英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