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嵘第三次延期回复上交所监管函 收购方伯程汇能尚未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唐强2025-08-29 12:33

8月29日,*ST华嵘(600421)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需要指出的是,这已经是*ST华嵘第三次延期回复上交所监管函,原本答复日期应为8月15日。

今年8月,*ST华嵘曾公布了一则重大事项,其控股股东拟将上市公司实控权转让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程汇能”)。

8月11日,*ST华嵘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与伯程汇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恒顺投资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381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50%),上海天纪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107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51%)。

待股权转让后,恒顺投资及上海天纪合计持有*ST华嵘股份将减少至1361.35万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5%;伯程汇能持有*ST华嵘股份为4890.48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01%。若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ST华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恒顺变更为伯程汇能,实控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

当天,*ST华嵘便收到了上交所针对上述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并被要求于收到该函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书面回复上交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过,*ST华嵘未能如期披露回复公告,并分别于8月15日、8月22日披露《延期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ST华嵘此次交易作价约4.5亿元,伯程汇能认缴出资额2.4亿元,截至公告日实缴出资额仅2000万元。

上交所《工作函》要求,伯程汇能及林木顺等合伙人核实并说明收购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筹备情况及资金保证,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将拟取得股票进行质押等高杠杆融资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收购后控制权稳定的事项;伯程汇能、林木顺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核实并说明收购人是否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收购人资格的情形;结合伯程汇能的合伙协议、 实际出资份额等相关情况,核实并说明伯程汇能的实际控制主体,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控制权安排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同时,要求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月29日,*ST华嵘最新公告称,按照有关规定,伯程汇能作为收购方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收购方伯程汇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尚未编制完成,尚未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由于《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部分资料需要完善。*ST华嵘将再次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预计不晚于2025年9月4日提交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方尽快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ST华嵘子公司浙江庄辰为上市公司核心的业务主体,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预制构件(PC) 模具、模台、工装货架和桁架筋等。近日,*ST华嵘已发布2025年半年报,今年1-6月期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64.23万元,同比增长25.22%;净利润则为-354.77万元,延续亏损之势。

*ST华嵘表示,依托前期在风电混塔钢模业务开发生产的基础,积极拓展风电混塔钢模业务,稳定老客户,开发新客户,积极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实现了风电混塔钢模业务的稳定;同时,*ST华嵘积极加大模台及桁架筋楼承板业务的承接,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与上年同期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但需要指出的是,*ST华嵘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为8.88%,上年同期为13.51%,毛利率下降。其中,模具类产品毛利率为9.12%,上年同期为17.51%,主要原因为风电混塔钢模业务市场竞争加剧,模具单价降低,降本增效措施尚在推进落实中。

下半年,*ST华嵘称,将加强相关行业市场研判,适应市场竞争趋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持经营的稳定。*ST华嵘将积极维护风电混塔老客户,稳定经营基本盘,同时针对下半年风电混塔钢模需求变化,积极做好业务储备;积极拓展模台和桁架筋楼承板业务,稳步扩大业务规模。

责任编辑: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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