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二级控股子公司实施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获批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孙宪超2025-08-22 17:51

和展能源(000809)8月22日晚公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和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和镁新能源”)实施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获得通辽市能源局批准同意。

和镁新能源为和展能源二级控股子公司,由和展能源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其中: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和镁新能源为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主体。

和镁新能源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场址位于通辽市库伦旗,负荷端为内蒙古和镁绿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预计年用电量13.9亿千瓦时,用电负荷59.2万千瓦。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风电30万千瓦、储能3万千瓦/6万千瓦时、1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

项目计划投资13亿元,将与用电负荷4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同步推进。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依托年产2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建设风电15万千瓦、储能1.5万千瓦/3万千瓦时;二期工程依托年产2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建设风电15万千瓦、储能1.5万千瓦/3万千瓦时。预计一期2026年12月末前投产,二期将根据项目整体开展情况安排建设。

8月21日,通辽市能源局向库伦旗、奈曼旗发改委下达《关于实施内蒙古和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2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内蒙古和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目前,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场址限制性因素排查、前期支持性文件获取及负荷企业认定,并已获得通辽市能源局的批准同意。同时,用电负荷4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下一步,和镁新能源将按照规定履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审批程序,办理项目核准、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申报方案建设,做好项目运行经营管理。和镁新能源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新能源与负荷电熔镁砂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负荷项目运行周期匹配。

和展能源表示,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通过深度融合风电、智能电网、工业负荷及储能设施,借助先进技术实现清洁能源高效协同与优化调度,具有显著综合效益。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电量占比负荷端电量达69.78%,年均可替代标准煤约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2万吨,显著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高比例新能源应用将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力支撑负荷企业高质量发展。

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对公司本年度收入和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未来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改善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若负荷4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按计划正常投产运行,经初步测算,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为公司贡献收入约2.3亿元、利润约7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同时参股负荷企业内蒙古和镁绿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占股49%,根据其负荷40万吨电熔镁砂项目同步建设投产的规划,若按计划实现投产运行,根据参股比例,公司也将获得部分收益。

责任编辑: 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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