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多地发布新政!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张达2025-08-01 09:43

多地发布新政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7月31日,北京在《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中提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

另外,湖南浏阳在新发布的房地产新政中提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房时,在浏阳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新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20%、30%。

根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地优化公积金政策约180次,其中约80地针对多子女家庭优化公积金政策,如深圳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上限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50%,上调幅度较大,对于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较大。

北京拟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7月31日,北京在《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中,从加强生育服务支持、强化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方面提出15项措施。

其中,在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方面提出,健全住房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父母同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优先考虑就近配租配售。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多子女家庭租赁房屋并备案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此前7月10日,北京印发《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作用,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政策,并开展相关业务。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此次北京进一步针对多子女家庭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住房需求释放。北京当前公积金贷款对于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40万元,首套、二套住房可贷款额度上限在上浮后不超160、100万元。此次北京指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预计后续将有进一步政策落地,提升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进一步降低多子女家庭的购房成本,释放其住房需求。

“另外,本次政策中也对降低多子女家庭的租房成本、租房房源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多方面发力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推动生育优化型社会建设。”陈文静说。

浏阳多孩家庭购新房套数认定核减一套

日前,浏阳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加大契税支持力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以旧换新”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措施》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在加大契税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同时,实行购房补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工业地产、地下车位以及联建房、依法处置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在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方面,《措施》提出,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浏阳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浏阳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浏阳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对职工家庭在浏阳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浏阳市单位缴存青年人才,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浏阳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在浏阳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至1.5倍。

在积极推进“以旧换新”方面,《措施》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位于浏阳市的自有住房并在售后一年内重新购买浏阳市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有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

排版:汪云鹏

校对:冉燕青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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