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黄婉银 丁舟洋 叶晓丹 特约记者 李旭馗
2025-07-18 09:06
证券时报记者 李颖超
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宁夏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等8家支行开业。
批复信息称,经审查,同意宁夏银行贺兰支行、宁夏银行贺兰马家寨支行、宁夏银行贺兰凤凰北街支行、宁夏银行贺兰银河支行、宁夏银行贺兰沈阳路支行、宁夏银行贺兰富兴支行、宁夏银行贺兰富兴南街支行、宁夏银行贺兰正源北街支行共8家支行开业。
同时,监管核准上述8家支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监管要求,接此批复文件后,宁夏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宁夏金融监管局报告相关情况。
宁夏银行官网信息显示,该行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两级财政及企业、个人共同入股组建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2007年12月28日正式更名为宁夏银行。
此外,7月17日,宁夏金融监管局还披露了两则关于辖区内两家银行因被收购而解散的批复。
具体来看,《关于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显示,宁夏金融监管局收悉该行解散的请示,同意该行因被宁夏银行收购而解散,该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员工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均由宁夏银行承接。《关于石嘴山市大武口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显示,监管同意石嘴山市大武口石银村镇银行因被石嘴山银行收购而解散,该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员工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均由石嘴山银行承接。
上述两则批复信息指出,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有关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宁夏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批复作出的决定日期,均为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