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鼓励给予充电场站10年以上租赁期限,引导企业长期稳定经营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王焕城2025-07-07 14:14

人民财讯7月7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供电、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供给。鼓励给予充电场站10年以上租赁期限,引导企业长期稳定经营。电网企业应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的用电保障,重点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用电容量,降低电力引入成本,缩短电力扩容周期。鼓励研究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激励机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 郑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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