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宝
郭洁
2025-06-23 12:46
证监会近日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通过优化业务发展加分指标支持中小证券机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出“打大打恶”导向,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并鼓励证券公司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规定》取消了营业总收入的加分指标,同时提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加分力度,最高加分由1分提高至2分,引导证券公司坚持集约型的发展方向、提升经营效率。
《规定》适当提升了部分加分指标的覆盖面,将净资产收益率和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范围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按名次加0.25分到2分不等,引导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相关细分业务领域的加分项中能够“跳一跳、够得着”。
为强化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戒,更好落实“打大打恶”的要求,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突出“打大打恶”,针对重大恶性案件从严下调相关证券公司评级;引导充分有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等多种监管手段。本次修订适当提高了“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进一步强化“资格罚”自律管理手段的制度震慑;鼓励证券公司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证券公司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且事实情节清晰的,按照《规定》应当至少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