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下称《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
《公告》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具有商品条码信息的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2024年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记者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召回监管带来诸多挑战。例如,平台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履责困难,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自主判定能力不足,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落地难的困境。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指出,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既是回应群众对“线上放心消费”的殷切期待,更是筑牢消费安全防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公告》落地见效,王秋苹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创新召回监管方式。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
同时,凝聚召回监管合力。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守护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