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 加强ESG风险与机遇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作者:杨箫滢 张政 戚悦2025-06-09 07:5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以财政部为主的多个部委发布政策要求,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志着我国进入构建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新阶段。通过对比分析相关要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应进一步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一是统筹好社会责任报告和ESG报告的关系,各有侧重地提升披露质量;二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深刻认识公司治理在ESG中的本源地位;三是在气候加速变暖背景下,加强ESG风险和机遇管理;四是运用数智化科技手段,搭建内部ESG数据治理机制;五是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

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

初步形成并持续完善

2024年11月,财政部等九部委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作为我国整个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构建进程中的顶层设计与核心机制,首次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体系,具有广泛适用性。《基本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目标和一般共性要求,统驭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制定,对所有类型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披露主体涵盖所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二是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当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等质量特征;三是披露框架和要素涵盖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是财政部未来将持续推进建设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2025年4月,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监管框架。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202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2025年1月,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要求强制披露主体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帮助我国大型上市公司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

中央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起步早,成效显著。2022年《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提出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发展的目标和任务。2023年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2024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央企业在新时代以更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同年还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

我国企业可持续信息

披露体系主要特点

通过对比分析以上文件要求,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文件框架整体一致。《基本准则》《编制指南》在目标导向、披露原则、披露要素等方面整体上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诸多相通之处。目标导向上,共同致力于提升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满足可持续报告使用者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披露原则上,对信息质量的要求基本保持一致,强调信息披露质量的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等特征。披露要素上,都采用了通用信息披露规则与具体议题指引相结合的基本框架,引入国际较为通用的治理、战略、风险与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要素”框架。

二是适用范围各有侧重。《基本准则》面向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覆盖多种所有制形式和不同规模的企业,考虑企业适应期需要的同时采取分步推进策略,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编制指南》面向所有上市公司,系统规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披露要求,提供了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此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认真落实国资委要求,积极披露可持续发展,2024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包括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披露实现“全覆盖”目标。

三是议题范畴上略有差异。《编制指南》不仅包括《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对开展报告的编制工作提供了细化指导,还专门列出了《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结合“应对气候变化”的议题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重要性评估方法、情景分析与方法、温室气体核算、具体披露要点。

综合分析表明,在“十五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健全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制度框架,提高披露质量,增强监管力度,以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并引领相关制度的发展方向。

对中央企业落实可持续

发展要求的五大建议

中央企业统筹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已经连续两年实现ESG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但是面对我国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新要求,应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一是应统筹好社会责任报告和ESG报告的关系,各有侧重地提升披露质量。一方面,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应将优秀履责典范、典型履责模式整理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发挥好社会责任实践丰富、贡献突出的优势,重点体现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的“三个作用”,构建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履行战略使命。另一方面,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应重点在ESG报告披露数量“全覆盖”的目标上提升披露质量,不仅要适度借鉴世界一流企业通过发布高质量的ESG报告提升国际影响力、吸引国际绿色投资的有益经验,还要充分彰显国资央企的本土化特色,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不断提升价值实现能力,优化资本海外布局,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增强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

二是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深刻认识公司治理在ESG中的本源地位。公司治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ESG中最为本源的内容。国资央企应高度重视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方面的核心职责。加强国有企业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持续推动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不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合规经营,完善可持续议题相关治理结构和制度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在气候加速变暖背景下,国资央企应加强ESG风险和机遇管理。美国2025年1月退出了《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体系面临多维度系统性危机。气候风险与机遇成为国内外监管机构与标准制定组织广泛强调的工作要点,相关政策标准也趋于严苛。气候相关影响不仅将作为重要性议题,且要明确具体的风险和应对策略。不仅要关注上市公司直接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对其生产规划、资金投向等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影响,还要关注处于重要供应链环节或占据重要市场份额的上市公司对整个产业链低碳转型进程的间接影响。因此,国资央企应重点考察气候变化风险下的应对策略研究,加强ESG特别是气候变化方面的风险防范、战略机遇管理。

四是应运用数智化科技手段,搭建内部ESG数据治理机制。企业应从战略高度重视ESG数据治理,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以数据驱动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结合ESG披露框架和气候相关影响分析流程,梳理ESG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报告流程,构建适配于国资央企生产运营需求的可持续风险与机遇数据治理体系。例如,企业在明确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的基础上,还应该通过数字化工具和技术手段,建立实时的数据追踪和管理平台,实现数据治理的系统化与精细化,构建相关人工智能模块,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和智慧决策能力。

五是应发挥模范表率作用,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消除贫困、粮食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存在高度适配性。目前,我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主席国,引领和推动了重要的预期成果“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但仍需持续完善基准要求,以便企业开展系统性识别、评估、管理工作。建议定期梳理企业披露的生物多样性主题的相关信息,由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专家智库构建企业生物多样性的方法学及指标体系,培养专业人才,总结系统案例,为中央企业中长期开展生物多样性工作提供指引。

责任编辑: 邓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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