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证监局披露一起对证券从业人员涉及“老鼠仓”案的行政处罚。中信证券一名IT工作人员因“老鼠仓”被“没一罚一”。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被没收违法所得213.14万元,并被处以213.14万元罚款。
据了解,“老鼠仓”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老鼠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法第二十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李海鹏1988年7月出生,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2018年12月起,李海鹏获得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权限,可以获取中信证券所有客户的账户信息、资产规模、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处罚决定书显示,李海鹏趋同交易长达3年。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李海鹏通过CRM系统,获知高某基金的持仓、委托、当日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李海鹏在获取高某基金的成交记录后,开始控制妻子及妻子姊妹的股票账户组,进行趋同交易。李海鹏控制的账户组包括:妻子同胞姊妹程某1在广发证券、东方财富证券开立的账户,以及妻子程某2在广发证券开立的账户。期间,李海鹏控制“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累计交易金额6483.80万元,其中,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股票76只,趋同交易金额2900.38万元,趋同盈利金额213.14万元。
近年来,“老鼠仓”事件频发,已有多位证券从业人员因“老鼠仓”交易被罚。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显示,去年严肃查办59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证券公司高管孙某祥违规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开出同类案件年内最大罚单1800余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严厉打击15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对某资管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刘某义“老鼠仓”行为处以6400余万元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