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费可依据基金考核评价结果予以核定拨付
来源:人民财讯作者:卓泳2025-06-04 17:57

人民财讯6月4日电,6月3日,广东省财政厅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缴付提出了三点指引:一是,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费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依据基金考核评价结果情况予以核定拨付。二是,基金管理费一般应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合理确定计提标准。基金管理费从基金收益或利息中支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金中列支,如基金暂未产生收益或利息,可先从本金中预支,待基金产生收益或利息后补回。三是,基金存续期满后不得收取管理费。

责任编辑: 周映彤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证券时报”官方APP,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了解股市动态,洞察政策信息,把握财富机会。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可以发言
发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证券时报立场
暂无评论
为你推荐
时报热榜
换一换
    热点视频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