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全国综合医改重点省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中,优先确定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自2025年6月至2027年6月开展为期两年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在我国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且未来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开展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具有深远意义。从试点医院到老年患者,从患者家属到医疗护理员等,都将是此项服务受益者。
长期以来,住院患者主要由家属亲自陪护,但一来很多家属没有时间陪护,二来缺乏系统照护服务能力。即便近年来部分医院有护工,家属可以自聘,但对自聘护工服务能力未必满意。比如上述方案附件《医疗护理员生活照护服务参考内容》明确,医疗护理员既要符合基本要求,也要具备清洁照护、饮食照护、睡眠照护、排泄照护、移动照护所要求的服务能力。
以往由患者家属自聘护工,这意味着家属要为此负责。根据上述方案,医疗护理员由护士或医院来聘用,这表明护士或医院要为免陪照护服务质量负责,那么,护士或医院不仅要在聘用环节把关,也要对护理员进行相应培训,还要对免陪照护服务进行监督。如此一来,服务质量更有保证,患者治疗康复更顺利,患者家属自然更放心,有利于照护服务走向规范化。
此前,已经印发《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等文件,这为培训、考核、监督医疗护理员提供了权威标准,为照护服务走向职业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当然,试点医院以及所在地区卫健行政部门也要按上述方案部署开展培训和管理工作。这对于完善试点医院服务、提升试点医院竞争力,都会有好处,效果可期。
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2%,而老年患者在住院患者中占比较高。加之很多老年患者的子女忙于工作或人在异地,老人对免陪照护服务就有刚性需求。此次试点的免陪照护服务既能解决老年患者之忧,也“解放”了患者子女,可为社会发展提供温暖动能。
换言之,这种免陪照护服务能为老龄化社会输送温暖,使老年患者享受到比亲人更全面的照护服务。而老年患者子女呢,则不用请假照护父母,就能安心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能创造价值。之前有一种说法是“一人住院,全家受累”,而试点免陪照护服务将改变这种局面,将“全家受累”变成全家正常生活工作,“一人住院”将会从消耗变成社会发展推动力。
对于大家关注的服务收费问题,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地方限价标准,如广东规定“一对三”服务最高限价为140元/日。其他地方也要尽快出台指导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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