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从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优化市场环境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积极支持广东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指出,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提升发展水平,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具体来看,鼓励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等多元主体参与创业投资,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综合服务能力。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发展也被放在重要地位,鼓励聚焦新领域新赛道、深耕高新技术专业领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投资产业链上下游的“专精特新”企业。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改革先行优势,强化与港澳联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特别强调了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切实发挥引导放大功能。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加大在广东省投资力度。《行动方案》较为罕见地明确提出争取国家级的基金落地广东,有业内人士也多次呼吁,希望国家级的基金加大在广东布局,做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帮助更多广东本地科技型企业的成长。
针对国有创投机构,《行动方案》指出,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新版《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为外国投资者在广东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提供服务保障。
在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方面,《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大“险资入粤”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广东省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支持按照优化后的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
同时,《行动方案》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依法依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落实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积极推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纳入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等措施也是此次《行动方案》在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方面的亮点措施。
从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角度来看,《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落实支持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从实际行动中,推动产投联动、集聚发展,构建风投创投行业发展良好生态。
《行动方案》还指出,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创业投资行业、创业投资机构重大政策前,应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创投委会长沈志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动方案》的发布,体现出广东省推动创投发展始终走在行业前列,引领全国创投高质量发展。有业内人士分析,广东省从全局角度考虑创投在整个发展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作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行动方案》形成相对比较全面的支持创业投资、科技发展的系列方案,具有广东特色。有望给广东创投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指引。
校对:冉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