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名字写错3次,上交所出手!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券商中国 仰山2024-04-25 22:29

严监管之下,上市公司需谨慎。

近日,西藏珠峰一则公告将董秘胡晗东名字写错三次一事引发外界关注。

4月25日晚间,西藏珠峰对此进行了致歉,称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拷贝了PDF文件的文字而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

紧随其后,4月25日晚间,上交所对西藏珠峰及其董秘下发监管警示函表示,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造成较大影响,相关责任人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文字出现低级错误公司致歉

4月19日,西藏珠峰披露了一则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其中将董秘胡晗东的名字依次写错为胡哈东、胡啥东、胡眕东,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西藏珠峰4月25日晚间解释,“由于我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部分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拷贝了PDF文件的文字而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

西藏珠峰表示,就上述公告中出现大量的错别字情况向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公司将即刻更正上述公告,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及复核校对工作,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低级错误。

上交所警示函紧随而来

在4月25日晚西藏珠峰发布致歉公告时,上交所警示函也同步下发。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西藏珠峰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等公告,由于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文字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在拷贝 PDF 文件后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与证监局发出的监管文书不符。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公司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造成较大影响。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作出监管措施决定,对西藏珠峰及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西藏珠峰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责编:汪云鹏

校对:高源‍‍‍‍

责任编辑: 高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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