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原董事长遭通报批评!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券商中国 李文清2024-02-21 14:17

“格力”二字近期频频被关注,这次轮到格力地产。

2月20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一则对时任格力地产董事长鲁君四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据悉,格力地产在2018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 6.26亿元。这直接导致格力地产相关年份的年度报告、债券发行相关文件存在错报,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鲁君四则辩称,格力地产目前经营管理战略与2018 至 2021 年存在显著不同,未有虚增企业利润的动机。

最终,上交所未采纳其辩解理由,对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

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3 号)查明的事实及公司相关公告,格力地产在 2018 年至 2021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2018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 6.26亿元。其中,尤其是2018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 4.41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 86.21%;其他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均有通过存货减值增减调节利润情况。

上交所认为,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报、2019年报、2020年报、2021年报、2022年报、“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后续,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上交所认为,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是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债券价格产生影响,但公司未准确计量存货、资产减值等多项会计科目,导致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

鲁君四辩解

实际上,在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后,格力地产相关责任人包括时任总裁林强、时任财务总监苏锡雄均已经被交易所通报批评。

今年2月9日,格力地产还披露,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周琴琴、监事滕翀、董事会秘书邹超、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方军雄,2022年10月至今现任董事长陈辉、董事兼副总裁周优芬、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一桓、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路晓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不过,对于交易所给与的公开批评处分,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鲁君四却有异议,他提出了三点理由:

一是,此次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在前期不存在减值迹象,现任董事会追溯调整2018至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不合理、依据不充分,未能遵循审慎原则。此次存货减值是为了将2022年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摊至之前年份。

第二,时任管理层已通过询问当地房管局政策、比较相邻地块房价等方式勤勉履职。

第三,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战略与2018至2021年存在显著不同,未有虚增企业利润的动机。

上交所则表示:第一,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公司相关公告,公司在前期存货减值测试中,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导致多期年度报告及相关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违规事实清楚。公司据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补提了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责任人所称追溯调整 2018 至 2021 年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合理、依据不充分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第二,鲁君四于 2008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长,负责格力地产全面工作,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其未能提供已勤勉尽责的相关证据,所称不存在虚增利润的动机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对相关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最终,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格力地产时任董事长鲁君四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校对:廖胜超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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